近日,桐城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案时,通过释法说理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成功化解了一起执行难案件,维护了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桐城市某包装公司与湖北宜城市某公司2014年开始有业务往来,双方合作一直比较融洽。但2015年后,湖北方公司开始拖欠桐城公司货款,截止2016年已拖欠桐城公司30多万元。后桐城法院判决湖北方公司还款,强制执行也未能执行到位,遂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移交桐城公安局立案侦查,桐城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桐城市检察院审查逮捕。
桐城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期间,发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,且犯罪嫌疑人亲属、律师反映有还款的意愿,并先行偿还了10万元。于是,桐城市检察院及时召集公安、法院、桐城方公司委托代理人、犯罪嫌疑人亲属和律师到检务服务中心,对双方进行耐心释法说理,最终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,追回了全部欠款。我院对犯罪嫌疑人也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。(侦监科 韦奇兵)